印度宗教-耆那教(JA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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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那教(JAINISM) 教堂

耆那教(Jainism)

印度传统宗教之一,教徒的总数约400万人,耆那一词原意为胜利者或修行完成的人。在汉译佛典中称为尼乾外道、无系外道、裸形外道、无惭外道或宿作因论等。印度有0.4%的居民信奉耆那教,该教弟子尊称创建者为伟大的英雄,即大雄。该教徒的信仰是理性高于宗教,认为正确的信仰、知识、操行会导致解脱之路,进而达到灵魂的理想境界。该教是一种禁欲宗教,其教徒主要集中在西印度。耆那教徒不从事以屠宰为生的职业,也不从事农业。主要从事商业、贸易或工业。耆那教不讲究信神,但崇拜24祖。

印度的耆那教历史悠久,它产生于公元前6~5世纪。耆那教的第24祖筏陀摩那(Vardhamana)被尊为该教真正的创建者。“耆那”(jain)是由“jin”演变而来,其意为胜利者,是他的称号之一,此教便由此而得名。其弟子们尊称他为摩诃毗罗,即伟大的英雄,简称大雄。

实际上,正统耆那教只是把大雄当作一系列创始人中的最后一个,在耆那教的创立过程中,有23个已先于他。大雄于公元前599年延生在古印度距吠舍离(Vesali)45公里的贡得村,其父母属刹帝利种姓,父亲是贝拿勒斯一个小王国的君主。他家庭富裕,生活奢华。大雄婚后生有一女,但他并不感到幸福,他父亲死后,当他大约30岁时便立志出家苦行,寻找解脱不幸的宗教途径。第一年他先后游历了许多地方,如库马罗等地,第二年来到那烂陀,途中艰难跋涉,衣服破烂不堪,从此裸体行乞。在那烂陀他偶然遇见了蒙克利·高夏勒,两人结伴同行。在与高夏勒共同生活的5年中,他们曾多次被当作密探、盗贼而受到诬陷,后因两人意见分歧而分道扬镳,大雄独自来到了罗啥。他每年除四个月的雨季时需要居住在一个地方外,其余时间都是到各地漫游。在极端困难条件下,他苦行修炼,长达12年之久。当他苦修到13个年头时,终于在吠耶婆达东北建皮耶村的一棵沙罗树下觉悟成道,时年42岁。大雄成道后,先后组织教团,宣传教义,进行宗教改革活动,长达30多年,他于公元前527年死于巴瓦,终年72岁。他的主要活动地区是今天印度的比哈尔邦、西孟加拉邦的西北部、北方邦的东部和奥里萨邦等地区。

耆那教的兴起几乎与佛教处于同一时代。耆那教否定当地婆罗门教主张的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针锋相对地提出吠陀并非真知,祭祀杀生,只会增加罪恶,婆罗门是不学无术的祭司,宣传种姓平等,反对种姓制度和婆罗门教的神灵崇拜,崇信耆那教经典,以对抗吠陀经,强调苦行和戒杀,以对抗祭祀万能。主张灵魂解脱,业报轮回和非暴力等。并且认为,一切生物都有灵魂,都是神圣的,人的灵魂在未解脱前为业所束缚并无限轮回。人们只有通过修炼,使灵魂摆脱“业”的桎梏,才能获得最后解脱。主张五戒:不杀生、不妄言、不偷盗、不奸淫、戒私财。耆那教认为,只有严格实行戒律,经过苦行修炼,才能清除旧业的束缚,就可达到“寂静”,灭其情欲,获得“解脱”。

这些思想反映了公元前6~5世纪印度下层人民的要求,对打破婆罗门教一统天下的局面起到积极作用,从而吸引了广大群众,但耆那教固守灵魂转世、因果报应和轮回解脱,认为“业”可决定人的过去和未来,将禁欲和苦行视为解脱的最佳途径。

耆那教最初的活动中心是恒河流域,公元前3世纪,由于摩揭陀地区12年连续发生灾荒,于是耆那教开始由北南移,转移到南印度德干高原和西印度地区。公元1世纪左右,它分裂为天衣派和白衣派,后来两派又继续分裂。白衣派主张男女一样能获得拯救,各种姓一律平等,否认裸体的必要性,主张僧侣穿白袍。允许出家人占有一定的生活必需品,允许男女结婚生育等。这一派主要活动区域是印度的拉贾斯坦邦、古吉拉特邦等地。天衣派较为保守,注重苦行,歧视妇女,禁止妇女进入寺院和庙宇,对白衣派的主张均持反对态度,要求僧侣基本上裸体,只有最伟大的圣人才能全裸。这一派主要活动在南印度的卡纳塔克邦以及北方邦。

从公元8~12世纪,耆那教在印度部分地区由于受到当地统治者的重视与支持而得到发展,如在卡纳塔克、古吉拉特等地分别修建了不少耆那教寺庙,使非暴力思想广泛传播。到12世纪后,随着当时阿富汗军事力量的入侵和伊斯兰教的传入,耆那教徒大批被杀,不少寺庙被焚,致使耆那教遭到很大破坏。13世纪时耆那教处于衰微状态,但在南印度的泰米尔纳杜和卡纳塔克等地的耆那教仍有些秘密活动。从15世纪中叶至18世纪,耆那教在历史上出现了多次改革运动。最初由古吉拉特的白衣派所发动,其领导人为郎迦·辛哈(lonka singh),故称郎迦派运动,此运动以反对偶像崇拜和繁琐的祭祀仪式为宗旨,起了一定作用。后来于1652年又出现了以罗瓦吉(lavaji)为领导的斯特纳格瓦西派运动(sthanakavasi),继续从事宗教改革。与此同时,耆那教的裸体派也出现了改革运动,如北印度的裸体派分支毗娑盘提派(Bisapan-thi),提出建筑富丽堂皇的寺庙和供奉更多神明的主张。其主张遭到以特罗般提派(Terapanthi)的强烈反对,明确地反对偶像崇拜和繁琐的祭祀活动,对耆那教的巩固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由于宗教信仰的原因,耆那教徒一般不从事以屠宰为生的职业,诸如当兵、屠夫、皮匠等,甚至也不从事农业。在他们看来农夫犁地也会伤害虫类等生物,所以耆那教徒从事商业、贸易或工业的较多,由于他们讲究诚实和道德,他们成了印度优秀的商人或著名财团。著名的瓦尔昌德、达尔米亚和贾恩三个财团的家族都是耆那教徒。

耆那教虽然不讲究信神,但却重视崇拜24祖,因此,在印度建立有关24祖的寺庙4万多个。耆那信徒除了在庙宇中崇拜这些祖先外,在家中也进行许多崇拜仪式,诸如念诵耆那,给偶像沐浴和献花,诵唱耆那的赞美诗,教徒进行沉思和守戒等。每年每月都有例行斋期和节日活动,如大雄诞生纪念日、赎罪节等。

目前耆那教在印度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教徒有340多万(1991年),有关组织不下几十个,例如耆那教青年大会、全印耆那教大会,世界耆那教传教会等。另外有关的文化研究单位和中小学校也很多,如孟买大雄耆那教学院就很有名,在新德里有百余所中小学和几所大学及研究单位。

耆那教与印度教很接近,因此,在印度信耆那教的人,也可以被算作印度教的第三种性,他们与印度教徒可以彼此通婚。

教义有六谛说,即命、漏入、系缚、制御、寂静和解脱。认为宇宙万物由灵魂(命)和非灵魂(非命)组成,灵魂包括能动和不动的两大类,能动的则根据感觉器官的多少分为六种:一个器官(皮)的,如植物;二个器官(皮、舌)的,如虫;三个器官(皮、舌、鼻)的,如蚁;四个器官(皮、舌、鼻、眼)的,如蜂;五个器官(皮、舌、鼻、眼、耳)的,如兽;五个以上器官(皮、舌、鼻、眼、耳、心)的,如人。不动的灵魂存在于地、水、风、火四大元素之中。所以耆那教认为动植物和非生物体内均有灵魂存在,不能任意伤害。非灵魂也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定形的物质,由原子和原子的复合体组成;另一类是不定形的物质,由时间、空间、法和非法组成。耆那教是印度最早提出原子论学说的派别之一,认为原子是不可分的,无始无终,是无限的、永恒的,具有味、香、色和两种触(粗与细,冷与热)的属性。原子的复合体可以有多种形式,以两个相结合到无限多个原子相结合,数量和次序都是无限的。原子复合体除具有触、味、香、色的属性外,还有其物理性质:声音、吸引、排斥、大小、形状、可分性、不透明、辐射光和热等。认为人们的感觉所以不同,完全由于原子结合的形式不同。这些原子由于重量而运动,不同性质的原子相结合而产生不同的感觉。并且认为,原子的结合是对立的统一,其中一种是消极或否定的原子,另一种是积极或肯定的原子,结合物的性质完全随结合物双方原子的强弱变化而变化。他们对不定形物质的解释是:时间为一切存在的持续性、变化、运动提供了可能性;空间是一切存在和运动的场所;法是运动的条件,如水能帮助鱼游动,非法是静止的条件,如树荫为旅客休息提供了方便。

耆那教在宗教伦理观上,提出了漏入和系缚的理论,他们认为一切有生命的物类其本性是清净、圆满的,但是非生命体的物质却常常形成一种障碍,掩盖着灵魂原有的光辉,使灵魂受着束缚。这种障碍称为业。他们认为业是一种特殊的、细微不可见的物质,这种物质流入灵魂并附着于灵魂即为漏入。业有八类:智业遮盖灵魂的智慧;见业遮盖正确的直觉;受业遮盖灵魂的幸福,滋生苦乐;痴业遮盖正信,产生情欲;寿业决定生命的长短;名业决定身体的特质;种业决定种姓、国籍;遮业决定性力。这八种业是前生所定的(宿作因),它们系缚在灵魂上,要想解脱就得制御。

他们认为制御的方法是持五戒,修三宝,实行苦行。五戒是不杀生、不欺狂、不偷盗、不奸淫、不蓄私财。三宝为正智(正确习解)、正信(正确信仰)、正行(正确实行)。耆那教徒还实行各种苦行,他们认为只有苦行才能排除旧业,使新业不生,达到寂静,使灵魂呈现出原有的光辉,从而脱离轮回之苦,获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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